| 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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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11 09:17 文章来源:烈山区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农民朋友们:
你们好!
在这充满丰收希望的季节,区委、区政府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,道一声辛苦了!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,往年大家总是把收割的秸秆就地焚烧,这不仅浪费了秸秆资源,污染环境,也给人们的生产、生活带来很大影响。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,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,按照上级有关精神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焚烧各种农作物秸秆,加大对焚烧各种农作物秸秆的打击力度,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:
1、严禁私自焚烧秸秆,严禁烧毁树木。
2、严禁在高速公路、国、省道和乡村道路及林网附近堆放。
3、如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的,将按照“谁的地块谁负责”、“谁烧罚谁,烧谁罚谁”的原则,该地块承包人又找不到放火人的,公安机关将对块承包人进行处罚,焚烧一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予以处罚。
4、为了保护农民不受损失,请你们一定要按照镇村干部的要求,把秸秆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地点。农民朋友们,实行秸秆综合利用,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,营造生态家园,建设生态农业,如今已成为中国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良好风尚。希望农民朋友们从我做起,从自家做起,积极投入到这一行动中来,争当破除焚烧秸秆陋习的模范,共同建设生态和谐新农村。
最后祝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、生活愉快、合家欢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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